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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季建業(yè)六年前的丑聞

2013-12-16 14:48:18 公務員考試網 http://vndl99.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據說,季建業(yè)落馬后,官場有人惋惜,因為他是一個“學者型”的領導干部。季建業(yè)具有較高的學歷,這是事實,但他能否稱得上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學者型”的領導干部,還真的需要重新考量哩。

  這里不妨重提他六年前的一樁丑聞——

  六年前,“三農”問題研究者張英洪發(fā)現(xiàn)自己的相關論文被季建業(yè)抄襲,于是,他寫了質疑文章發(fā)上網,條分縷析,證據確鑿,并要求抄襲者公開回應,公開道歉。而季建業(yè)來了個“沉默是金”,既不否定也不承認,任其聲響自息;緊接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一名副教授在微博上再次指證季建業(yè)抄襲,稱:季建業(yè)博士論文中抄襲了自己論文3000多字。這位副教授還就此問題給季建業(yè)發(fā)了特快專遞。當時,季建業(yè)曾提出要給他20萬元的科研項目作為補償而“私了”,被拒之。季建業(yè)來了個“任其自然”,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季建業(yè)的博士論文多有抄襲,并被原作者發(fā)現(xiàn)、揭露。請讀者注意:這兩位原作者并不是在私下談論季建業(yè)的抄襲行為,而是在網上公開披露,社會上自然會引發(fā)議論,蔓延傳言。倘若有關部門對議論、傳言不是置若罔聞,更不是急于辟謠,而是循跡向傳言者了解實情,向原作者索取證據,加以調查核實,試問:季建業(yè)的抄襲丑行六年前已“鐵板釘釘”,如此德行,還適合當高官?還能以“學者型”的光環(huán)欺世惑眾,得以右遷?

  作為一位社會公眾人物,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會受到公眾(既有普通百姓,也有其下屬)的關注、監(jiān)視,倘有蠅營狗茍的丑聞丑行,公眾當會或腹誹,或譏諷,或披露,或抨擊。這些批評行為理應通過正常渠道得以實施。一旦缺失正常渠道或這一正常渠道不夠暢通,那么,傳言便會不脛而走。季建業(yè)除了抄襲丑聞外,在揚州任職期間還屢有情婦的傳言,如一名據稱原是市政府辦公室的打字員,年輕漂亮,后或季提拔為市發(fā)改委副主任,常跟隨季出訪;另一名市委招待所服務員與季有染后,也被提拔至瘦西湖景區(qū)管委會任職。這些“揚州人都知道”的丑聞,何以在“下情上達”的正常渠道方面嚴重“梗塞”,以致使得季建業(yè)在仕途上“一路綠燈”?

  說起某些領導干部傳言,無須諱忌,其中自有些是“好事者”捕風捉影、張冠李戴、造謠生事,但風起萍末,大多傳言到頭來屢被事實所證明。無論是哪種情形,有關部門都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光有結論,無有過程”,即:在缺乏調查的前提下,貿然公開“辟謠”。對前者,有關部門要本著對干部負責的態(tài)度,向公眾作一個負責任的說明或解釋;對后者,有關部門要主動介入,查個水落石出。前兩年,哈佛大學政治哲學和倫理學教授湯普遜出了一本論文集《恢復責任感》,其中有一篇論文題為《恢復不信任的價值》,將社會傳言稱為“吹哨子示警的人”,應鼓勵保障之。他在論文中特別重申了18世紀蘇格蘭啟蒙哲學家休謨的那句名言:“任何人在被證明值得信任前,都是不值得信任的!痹谖铱磥,在所有的監(jiān)督里,最為有效的則是“恢復不信任的價值”而讓公眾參與監(jiān)督。

  新加坡官場清廉,其懲腐有個特點,即:公開透明,適度“有罪推定”(這與刑訴法上所說的“無罪推定”是兩碼事)。只要某個官員有社會傳言,新加坡涉案的相關部門就會主動介入調查,并及時公開案情,整個追查的過程奉行“有罪推定”,被查者有責任舉證自己無罪無錯。六年前,倘咱也效仿新加坡的做法,屢有丑聞纏身的季建業(yè)還有“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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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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