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9 10:24:4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資料包涵蓋但不限于以上內容
保存小程序碼至
手機進行掃碼
—、立法概況
秦朝建立后,繼續(xù)推行商鞅變法以來的法家思想和政策。其中韓非的以法治為中心,法、術、勢相結合 的思想,對秦始皇政權和法制活動影響極大,成為其指導思想。秦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
1.法令一統(tǒng)
這有兩層意思,其一是全國都要實行統(tǒng)一的法律令;其二是最高立法權屬于皇帝。
2.緣法而治
秦始皇規(guī)定以吏為師,事皆決于法。這本來是戰(zhàn)國時新興地主階級“以法治國”的主張。秦朝建立后,仍 以此做指導,加強立法,做到凡事“皆有法式” ^
3.嚴刑重法
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法網(wǎng)嚴密,以致人們動輒觸犯刑律;二是嚴刑重罰。這是商鞅輕罪重刑思想的 繼續(xù)和發(fā)展。
4.云夢秦簡
云夢秦簡共1155枚,內容極其豐富。法律令文書有《秦律十八種》:《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 律》、《關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軍爵律》、《置吏律》、《效》、《傳食律》、《行 書》、《內史雜》、《尉雜》、《屬邦》;此外還有《效律》,是對核驗縣和都官物資賬目有關制度的規(guī)定,其中有的 已收錄在《秦律十八種》中。
《秦律雜抄》包括《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勞律》、《藏律》、《公車司馬獵律》、《牛羊課》、 《傅律》、《屯表律》、《捕盜律》、《戍律》共11種律文的摘錄!斗纱饐枴肥且詥柎鹦问綄η芈赡承l文、術 語以及律文的意圖所作的解釋!斗庠\式》是關于審判原則以及對案件進行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方面的 規(guī)定和文書程式。
5.主要法律形式
(1)律。商鞅改法為律。律為當時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詔)。秦始皇曾宣布:“命為制,令為詔。”當時命、制、令、詔,從法律意義上說并無區(qū) 別。律與令經(jīng)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為一種法律形式,最早出現(xiàn)于秦,如上述《封診式》,其中也有對司法官吏“治獄”的 要求。
(4)法律答問。《法律答問》對秦律的某些條文、術語和律義以問答的方式作了明確的解釋。這對正確運 用法律,更有效地貫徹立法意圖,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審判的成例!斗纱饐枴分卸啻翁岬“廷行事”,這說明《廷行事》在當時的司法 實踐中已成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還有“程” “課”等法律形式。
二、刑事立法
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
秦律關于定罪量刑的原則有如下幾個方面:(1)以身高確定責任年齡。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為成年 人,達到此身高者開始負刑事責任,否則不負刑事責任。(2)區(qū)分有無犯罪意識。有無犯罪意識,也是認定是 否構成犯罪的標準。(3)區(qū)分故意(端)與過失(非端)。秦律中故意稱“端”,過失為“不端”。(4)并合 論罪。所謂并合論罪,是在數(shù)罪并發(fā)的情況下,將數(shù)罪合并在一起處刑的原則。(5)共犯加重。共犯,是指兩 人或兩人以上所實行的犯罪。共犯的社會危害性較大,故處刑較重。(6)自首減刑。自首者可以略為減輕罪 刑。(7)誣告反坐。誣告,秦律稱“誣人”。誣告罪的成立,必須是“端告”,即故意捏造事實,向司法機關 控告他人,使無罪者人于罪,或使罪輕者人于重罪。依律對誣告者處以與所誣罪名相應的刑罰,這就是誣告 反坐。
2.刑罰的種類
(1)死刑。秦朝沿用戰(zhàn)國以來執(zhí)行死刑的方法,種類很多,其常用者如下:①具五刑,這是一種以極端殘 忍的肉刑與死刑并用的刑罰;②族誅,即因一人犯罪而誅滅其親族的刑罰;③梟首,即將犯人的頭砍下,懸于 木桿上示眾的刑罰;④棄市,即在眾集人聚的鬧市,對犯人執(zhí)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
(2)肉刑。秦朝除沿用過去的墨(黥)、劓、剕、(分為斬左右趾)、宮以外,還廣泛使用肉刑與勞役刑并 用的刑名。
(3)作刑(勞役刑)。作刑是對犯罪者施以強制勞作(役)的刑罰。包括:①城旦、舂!稘h書•惠帝紀》 注引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即早起服筑城的苦役。舂,即婦人犯罪應處城旦者,根據(jù)生理條件, 不去筑城,而服舂米的勞役。②鬼薪、白粲。“鬼薪”是強制男犯去山林砍柴,白粲是強制女犯擇米使正白, 兩者皆用以供宗廟祭祀。③司寇、作如司寇。司寇,指伺察寇賊,即強制男犯到邊遠地區(qū)服勞役,并以防外 寇;女犯作如司寇,指服相當于司寇的勞役。④罰作、復作。罰作與復作是作刑中最輕者,強制男犯到邊遠地 區(qū)戍守,女犯到官府服勞役,刑期皆三個月至一年。
(4)遷。遷是把犯罪者遷到邊遠地區(qū)的刑罰。
(5)貲。所謂貲刑,就是強制犯人繳納一定財物或服一定徭役的刑罰。
(6)誶。誶,就是訓誡。從秦簡看,多用于輕微犯罪的官吏。此外,秦朝還廣泛沿用過去“籍沒” “贖’’ 等刑罰。
三、經(jīng)濟立法
(1)關于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秦相當注意利用自然資源為其統(tǒng)治服務。這方面的法律有秦簡《田律》。
(2)關于農業(yè)生產(chǎn)管理方面。秦始皇即位后,繼承了秦國傳統(tǒng)政策,采取各種措施發(fā)展農業(yè)生產(chǎn),要求各 級官吏掌握農業(yè)生產(chǎn)情況,并通過法律對具體措施加以規(guī)定。
(3)關于官營手工業(yè)管理方面。官營手工業(yè)作坊主要是為封建國家和皇室提供各種手工業(yè)產(chǎn)品,如武器、 器物和日用消費品等。為保證產(chǎn)品質量和數(shù)量,秦朝制定了《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律令。
(4)關于市場貿易管理方面。為維護正常的貿易,秦朝制定了有關商品價格、貨幣比價、度量衡誤差限度 等法令。如《金布律》、《關市律》等。
四、司法制度
1.中央司法機關
秦朝的中央司法機關,由廷尉和御史大夫等組成。早在戰(zhàn)國時秦巳設有“廷尉”。秦統(tǒng)一六國后,廷尉成 為列卿之一,為全國最高司法審判機關。廷尉的主要任務有二: 一是負責“詔獄”,即皇帝詔令審理的案件; 二是審理地方的上訴案件和復審郡縣不能決斷的疑難案件。
↓↓↓↓2022年省公務員考試筆試產(chǎn)品推薦↓↓↓↓ | |||
2022省考 成績查詢 |
2022省考 面試禮包 |
2022省考 面試峰會 |
2022面試 分數(shù)線 |
相關內容推薦:
貼心微信客服
貼心微博客服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