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wǎng) > 時事評論 > 領導子女親屬已“予以清退”,莫忘“依法追究”

領導子女親屬已“予以清退”,莫忘“依法追究”

2013-11-19 13:51:2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vndl99.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原標題:已“予以清退”,莫忘“依法追究”

  掃除“四風”辣評

  湖南省江永縣政府17日證實,網(wǎng)上舉報反映的該縣個別領導子女親屬在本地和異地調動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問題屬實,決定對黃某、聶某等7名未經(jīng)招聘程序違規(guī)進入事業(yè)單位的職工予以清退。(11月17日新華網(wǎng))

  此次江永縣查處領導干部子女偽造工作檔案問題還是比較得力的。一是,15日《中國青年報》曝光此事后,17日就進行了查處,并有了初步結論;二是,網(wǎng)上舉報的是6名領導干部,現(xiàn)在查明涉及領導子女親屬工作調動的實為10人,不符合程序的是7人。

  查清了事實,對相關官員是如何處罰的?新聞告訴我們:黃某、聶某等7人未經(jīng)招聘程序,違反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經(jīng)干部人事和機構編制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縣編委會,經(jīng)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上述7人予以清退。

  現(xiàn)在問題是,“予以清退”就行了嗎?是不是后面少了一句“對于其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不錯,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對違反本規(guī)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不過,江永縣的官員沒有看到該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地說,他們已經(jīng)不是違紀,而是違法;甚至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違法,已經(jīng)犯罪了,犯了“偽造國家公文罪”!缎谭ā芬(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證件或印章,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證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種假的公文、證件和印章。偽造工作檔案都涉及哪些人,是什么人共同偽造了“真的假材料”?人事部門究竟是瀆職還是合謀?

  對于偽造國家公文罪的懲處,《刑法》規(guī)定,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別領導可能很不愿意追究7名官員的刑事責任,但每一個老百姓對嚴懲違法者是有期待的。 (殷國安)

相關內容推薦

(編輯:admin)
華圖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務員的人都關注了我們!
立即關注

10萬+
閱讀量
150w+
粉絲
1000+
點贊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