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9 09:51:41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湘潭縣人民政府
中共湘潭縣委黨校湘潭縣行政學校是縣委直屬參公管理正科級事業(yè)單位,是湖南省綜合示范縣級黨校、湖南省黨員教育培訓示范基地。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要求和中共湘潭縣委干部教育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全面加強黨校行政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推動干部教育培訓高質量發(fā)展,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根據湘潭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湘潭縣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一般工作人員流動調配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潭縣辦〔2017〕23號)精神,中共湘潭縣委黨校湘潭縣行政學校計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專職理論教員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和計劃
專職理論教員2人,限男性。
教員崗位一:選調1人,學歷專業(yè)為文史哲大類;
教員崗位二:選調1人,學歷專業(yè)為經濟學類。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湘潭縣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工勤身份人員)。
(二)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共黨員;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8.普通話等級二級乙等及以上;
9.選調崗位和計劃中所要求的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新提拔職務在現任職務崗位未滿1年的;
3.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調動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專業(yè)為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本次公開選調崗位專業(yè)要求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1,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選調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中選調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的,由縣委黨校校委會研究決定。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
4.崗位要求的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全程信息發(fā)布官方網站:湘潭縣新聞網(https://www.xtxnews.cn)、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
1.時間: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湘潭縣委黨校綜合樓2樓會議室。
3.報名和資格審查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1份;
(4)《中共湘潭縣委黨校湘潭縣行政學校公開選調專職理論教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3張;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材料。
4.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由工作單位(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或縣屬學校)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如提交材料和證件不齊全、不及時、不真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屬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5.重要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新聞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崗位計劃調整、筆試、試講、考察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1.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降低開考比例至3:1,降低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崗位選調計劃。崗位選調計劃調整情況另行公告。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于筆試當天在考點領取)。
3.筆試內容:筆試采用100分制,其中基礎理論占40%,寫作占60%。重點測試應試者的政治理論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文字綜合能力。
(三)試講
1.試講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入圍末位筆試成績相同時,成績相同者一并確定為試講對象。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崗位試講對象名單公布后,試講對象不再遞補。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列入試講對象。
2.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未入圍試講的考生,不再通知?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試講。
3.試講形式:面對考官上課(備課時間180分鐘,上課時間3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用學術講政治、教育教學水平、教姿教態(tài)、課件制作等綜合素質?偡譃100分。
4.試講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5.試講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5分,試講成績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考察
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試講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所有考官評分總和排名),按照崗位選調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同時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五)遞補
如遇考察棄權、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選調條件等情況,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湘潭縣新聞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依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選調人員按調入單位崗位設置及空缺情況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對本次選調過程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咨詢電話:0731-57833118(縣委黨校辦公室)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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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湘潭縣委黨校湘潭縣行政學校公開選調專職理論教員報名登記表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原標題:中共湘潭縣委黨校湘潭縣行政學校公開選調專職理論教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xtx.gov.cn/6571/6606/6589/content_1267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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