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09:20:19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靈石縣政府網站
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
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關于轉發(fā)<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23〕11號)等政策規(guī)定和要求,決定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含2023年畢業(yè)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年齡要求: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8日期間出生),以此類推;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港澳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yè)單位就業(yè),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相應條件。在符合專業(yè)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三支一扶”計劃、 “農業(yè)技術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以上服務期滿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7月28日。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8月2日--8月4日
報名地點: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辦法: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
2.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
(2)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電子照片(照片文件要求為JPG格式, 分辨率300像素/英寸, 寬約295像素, 高約413像素,文件大小100KB以下)。請?zhí)崆跋螺d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并保存至手機,否則無法進行現場報名登記。
(4)《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4)(本人簽名確認,在現場報名時提交審核)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5.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
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如畢業(yè)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yè)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yè);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yè)、專業(yè)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yè)、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yè)、技工院校專業(yè)等,由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6.考試費用
根據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fā)改價格發(fā)〔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本次收取考試費50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報名時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
7.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guī)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將其調整為相應的面向社會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將調整到相應的面向社會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補充公告。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成績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具體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公基1000題易錯點講解 | 《公共基礎知識》智勝刷題班
(4)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他證件一律無效)。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可登錄靈石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認證報告》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只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由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制定實施方案,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具體組織、內容、方式、地點及時間安排,由靈石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通知。
面試工作關鍵環(huán)節(jié)將全程錄像。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進行且只復檢一次。承擔復檢的醫(yī)院組織相關專家對復檢結果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
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y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yè)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聘用。
(二)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靈石縣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責任。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政策咨詢:0354-7619506(靈石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354-7618102(縣紀委監(jiān)委第六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此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時間、地點以及筆試、面試成績等)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聯系方式的暢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負。
附件:
2.靈石縣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報考人員誠信承諾
靈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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