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5:37:0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四川分院
一、考試題目:
請結合資料5,聯(lián)系社會實際,圍繞社區(qū)治理,以“三事分流”工作法帶來的“啟示”為主題,自選角度,自擬題目,寫一篇議論文。(50分)
要求:(1)觀點明確,見解深刻;(2)思路清晰,結構嚴謹;(3)語言流暢,書寫工整;(4)總字數800~1000字。
二、參考文章:
以三事分流做好社區(qū)治理
重慶市南湖社區(qū)在總結基層社區(qū)治理探索創(chuàng)新的基礎上,提出了“三事分流”工作法。“三事分流”即將群眾的需求分為“大事”“小事”和“私事”,分流到相關的承辦部門和人頭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三事分流”工作法值得借鑒。
過去很長一段時期,政府充當了整個社會的主導角色,既做“掌舵人”,又當“劃槳人”。這種“政府主導一切”的習慣思維和工作方式,既增加了政府自身的負擔,又讓群眾產生依賴思想。從實踐看,“三事分流”工作法激發(fā)了群眾的積極性,變政府獨唱為全民合唱,實現了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完善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三事分流”,政府管轄事項及公共服務等“大事”分給政府相關部門。“三事分流”強調政府的工作內容應聚焦在公共事務上。一方面,公共事務的解決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只有政府才有能力負擔,另一方面,公共事務涉及主體多樣、利益復雜,需要政府做好制度設計和監(jiān)督引導。部分地區(qū)在推動老舊小區(qū)綜合改造的過程中,投入上千萬的資金,改善群眾的居住環(huán)境,部分地方政府為解決基層群眾突發(fā)性、緊迫性基本生活困難,建立起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這些都是政府部門做大事的典型案例。
“三事分流”,村(居)公共事項及公益服務等“小事”分給社區(qū)。社區(qū)里的小事,如果政府用行政力量介入,猶如大炮打蚊子,如果群眾個人來處理,又感覺力有不逮,這種情況下,社區(qū)、自治組織就應該積極介入,主動作為。南湖社區(qū)的老舊小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長期臟亂差,為解決這一問題,社區(qū)引導居民成立樓委會等自治組織,由居民自己討論決定如何改善。義安村為扼制當地攀比、鋪張、浪費之風,組織本村老黨員、老干部成立紅白理事會,創(chuàng)立喜慶堂,移風易俗。結果表明,這種治理方法能夠更好地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三事分流”,群眾個人事務和市場服務等“私事”分給個人。由于每個人的成長背景、經濟狀況、生活條件各不相同,不同群眾的個人事務差異大,將私事分流給個人進行處理,
既能夠確保政府的公權力不為個人謀取私利,同時又能夠讓群眾的個人事務獲得更為專業(yè)、個性化的解決。
《孫子兵法》提到“上下同欲者勝”,作為基層社區(qū)治理的一種創(chuàng)新,“三事分流”工作法要求政府、社區(qū)、個人分工協(xié)作,這種新模式對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帶來了很大的啟示。
三、思維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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