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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何會有性別要求

來源: 華圖教育2019-08-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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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于今年10月份發(fā)布,考生若想了解省考招錄政策可先參看去年的公告和職位表。細心的考生在翻看職位表時發(fā)現(xiàn),部分職位在設置職位條件時,在備注中設定了性別要求,如適合男性、要求女性等,為什么公務員招考要限制性別呢?這合理嗎?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告訴大家,這其實是有原因的。本文為考生介紹:2020國家公務員報考職位中為何有性別限制?

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何會有性別要求

(一)法律明文規(guī)定不得安排婦女從事的工作崗位,會有性別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煤炭、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測繪、人民武裝、人民警察等部門或崗位,從事礦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險性的工作,可以僅允許男性報考。

(二)考慮到工作類型、工作強度等因素,有些崗位也會限制性別。

有些崗位工作環(huán)境艱苦,需要奮斗在一線的基層工作,考慮到身體素質與工作強度等因素,因此會規(guī)定只允許男性報考。如“經(jīng)常從事外勤及夜間值班工作”,“應急處置、值班備勤崗位,需要經(jīng)常加班,工作強度大”等等,這些崗位勞動強度較大,危險系數(shù)較高,往往會限定男性報考。

(三)因工作對象的原因,崗位會要求性別限制

如女子看守所、女子監(jiān)獄、婦聯(lián)等工作對象為女性的崗位,一般會僅限女性報考。

(四)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按男女平等就業(yè)的原則進行崗位等比招考。

在除性別外其他條件相同的招考2人以上的崗位中,可以允許平均設置男女性別要求(例,一個崗位招2人,可以允許限制招男女各1人)。

華圖教育網(wǎng)提醒各位考生,在公務員考試報名選報職位時,一定要看清職位的每一項要求,如果備注了適合男性或要求女性,必須從其規(guī)定,條件不符是不能通過審核的。如果實在“非它不可”,建議考生在提交報考申請前電話咨詢招考單位,問清楚該崗位的工作內容,是否可以適當放寬條件,如果確實不能報考,就把目光投向其他崗位,還是有很多好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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