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16:21:45 公務員考試網 http://vndl99.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上海市政府發(fā)布,從4月1日起,上海將提高多個“民生標準”,包括最低工資標準等三項待遇標準,以及職工醫(yī)保年度統(tǒng)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其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目前的1820元調整為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增至18元。(3月31日《北京晚報》)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當然會受到廣大勞動者的擁護和支持,但是,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回事,而要落實到實處,讓用人單位乖乖地將調整后的工資發(fā)到勞動者手中,卻是另一回事。從各地以往的情況來看,調整后的最低工資,往往成為墻上畫餅,中看不中吃。
尤其是在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之下,勞動者更是沒有與用人單位平起平坐、要求增加工資的膽量和勇氣。要求增加工資,其后果往往是卷鋪蓋卷走人。一些用人單位追逐利潤的手段之一,便是使用廉價勞動力,要讓他們乖乖地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堪比登天。莫說增加工資,在一些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也拿不到,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也享受不到。
所以筆者認為,提高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當然重要,但是真正落實到位就更加重要。這就需要勞動監(jiān)督以及勞動保障部門做多一些工作,加大監(jiān)管力度,明察暗訪,還要充分利用網絡監(jiān)督平臺,鼓勵勞動者積極舉報,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讓違犯規(guī)定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同時要完善制度,讓完善的制度設計,保證工資標準執(zhí)行的長效性、自覺性、普遍性。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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