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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利用“影響力”受賄源于搭上權力“順風車”

2015-03-22 14:44:42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vndl99.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原標題:魚予:利用“影響力”受賄源于搭上權力“順風車”

  昨天上午,記者從最高檢“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wǎng)”上獲悉,被告人楊常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的司機)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于2015年3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jù)媒體公開報道,楊常明是宋建國第二名被法辦的司機。(《京華時報》)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又一起領導司機腐敗的典型案例,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緣由是司機楊常明利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的影響力受賄。雖然此種現(xiàn)象不時被媒體曝光,見怪不怪,但楊常明的受審同樣令人噓唏。其貪污公款的速度、容易度、猖狂程度雖然稍遜于他的頂頭上司宋某。但是作為一名司機緣何能只手遮天,膨脹自己的貪腐欲望?究其原因,歸根結底是憑借為領導干部服務的特殊身份“狐假虎威”,分享部分權力資源,成為本不該上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泡沫劇”。

  其實,近年來,由于少數(shù)領導干部作風不正,行為不端,其身邊人諸如司機、秘書、家人等,搭上腐敗的便車已成為高發(fā)地帶,很多時候是領導大貪,司機小貪。如原廣東省人防辦副主任莫遠航及江門公檢法等系統(tǒng)數(shù)名官員的受賄案,其中扮演“搭橋”串起這張貪腐網(wǎng)絡的,便是莫遠航的前任司機江海彬;原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受賄案,其司機也從中代收好處;國企巨貪原廣州白云農工商公司老總張新華貪賄近4億元,心腹司機更是鞍前馬后,為其收賄并轉移洗白賄款,等等事例無一不是部分領導干部貪腐的言傳身教,而每個貪污的司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腐敗領導干部的幫兇。

  按理說,領導的專職司機是負責領導上下班的交通問題,是一種沒有任何公權力的職業(yè)。但看似無權無勢,緣何又能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動斂財機器,成為一把手下面的“二號領導”?稍加分析,利益勾連所致。如果有像宋建國這樣的一把手,本身就存在貪腐之欲,而司機與他又走得很近,司機對于官員“臺面上”與“臺面下”的活動都了如指掌,也就決定了司機是官員身邊最值得信任的人,司機與官員的親密關系也就越發(fā)“良性發(fā)展”。也正是因為官員與司機關系親密,賄賂者在“照顧”官員的同時,往往也少不了會“照顧”司機一份。只要領導手中的權力長袖善舞,司機自然而然也就處在了權力的外延位置。歸根結底,領導司機“有疾”,是領導干部“有病”;領導司機利用“影響力”受賄、胡作非為,是領導干部用權行事不端,才導致司機借領導腐敗之機分享權力尋租的盛宴,為自己撈上一把。

  如果,稍加分析宋建國的兩任司機都涉及貪腐,不難發(fā)現(xiàn),之所以司機能得逞,皆源于他背后的那一個腐敗的領導干部。管好身邊人,本是作為各級領導干部必備素質之一。可是,如果領導自己都管不好、管不住自己,還怎么奢望他去“管好身邊人”?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所以,一切的一切,又都歸根于我們一直期盼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官員的監(jiān)督是否有效、精準,對公權力的運行是否有及時;是否有強有力的追究、問責機制。這不僅是根治官員腐敗的唯一路徑,更是杜絕利用影響力受賄的唯一法寶。

  利用“影響力”受賄,雖暴露出領導司機權力尋租下的官場怪異生態(tài)。但它帶給我們的是更多思考,要防止司機利用“影響力”受賄,須得我們每一位領導潔身自好,嚴于律己,身邊人自然不敢亂伸手;須得將領導干部的權力關進“籠子”,領導干部才會將司機的行為關進“籠子”;須得加強各級監(jiān)督的權力,讓領導干部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斷司機“狐假虎威”地進行權力尋租滋生空間,讓不該上演“泡沫劇”屢屢上演。

  稿源:荊楚網(wǎng)

(來源:荊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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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uatu)
華圖教育:huat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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