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 15:50:4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vndl99.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年底了,還沒休的年假怎么辦?近來,不少上班族感嘆存到現在的年假“沒休完”、“休不了”,而且“沒補償”、“無法順延到明年”,調侃年假都還沒完全落實,卻去討論“除夕該不該放假”有意思嗎?
上周,一項調查顯示七成上班族(75%)今年年假沒休完;其中,32%的人休了一部分,34%的人完全沒休過,甚至有9%的人“沒有年假”。
每到12月年假不好請
對于還沒有休完的年假,此次調查中,64%的上班族表示“爭取年底休完”,不過仍有近四成人(36%)選擇直接放棄。
重慶申杰企業(yè)管理咨詢公司總經理李強發(fā)現,員工請年假主要集中在夏季,如果年假拖到12月還沒請,那么大多請假無望了。因為多數企業(yè)年底業(yè)務考核扎堆展開,客觀上打亂了許多上班族的年假計劃。另外,企業(yè)通常會在年底,考量員工一年來的表現,據此給予年終獎以及職位變動,所以許多“有上進心”的員工會主動放棄假期。
僅一成員工會投訴
根據相關法規(guī),年假未休應發(fā)300%工資。不過李強告訴記者,很多企業(yè)、特別是規(guī)章制度不太完善的企業(yè),通常不會因此給予員工任何補償,一般都是不了了之。而普通員工往往也不會為了補償與公司鬧掰。
如果員工未休或未休完年假,調查中,僅23%的單位會將年假順延至明年,29%的單位會給予員工經濟補貼。高達57%的單位則沒有任何補償措施。然而,63%的上班族對此直言“習慣了,不了了之”;40%的人選擇“消極應對”,比如伺機“跳槽”(29%)和消極對待工作(11%)。僅15%的人會聯合同事向單位反映,11%的人會向相關部門投訴。
建議應聘時了解單位休假制度
國企員工李祥認為,對于年假制度,公司應在每年年初就主動與員工進行溝通,比如確定可以為員工提供休假的時間區(qū)間。許多單位到年底時,再以“業(yè)務忙”為由拒絕員工的合理合法權利,且來年又將假期“清零”,實在有些霸道。
李強建議年輕人在應聘時,如果發(fā)現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與合理的年假制度,應該主動放棄。“在一個不關心、不尊重員工生活和休假權的企業(yè),你能期望將來得到怎樣的發(fā)展!”
調查中,61%的上班族認為,單位年底拒絕員工休假屬“霸王條款”;如果單位不補償年假沒休完的員工,52%的人建議給予處罰;45%的期待重處不落實年假的單位。
年假故事>>>
公司奇葩規(guī)定年假換成“遲到早退券”
在北部新區(qū)一家設計公司工作的吳艷艷自從3年前踏進公司大門,就從沒休過正兒八經的年假。因為公司有個“奇葩年假制度”——把員工一年5天的假期,折算成了40個小時的“機動時間”(按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計算,5天就是40個小時)。也就是說,員工一年有40個小時的遲到或早退機會。
不過,“遲到早退券”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公司有諸多“霸王條款”,包括一天內遲到、早退不能超過1小時。使用“遲到券”本可以早上10點上班,但是9點30分開會,每個人又必須參加,否則扣工資……
3年來,看似“人性化”的年假制,惹來諸多非議。不少員工抱怨:9點30分“必開會”讓“遲到券”本就形同虛設,而“早退券”的唯一價值,也只不過是讓你提前一個小時堵在路上。
于是,奇葩的年假制受到越來越多員工的抵制,直到老板實在頂不住壓力,才于今年年初,恢復了國家規(guī)定的年假制度。吳艷艷至今還記得當時同事們爭取到“勝利”時的歡呼雀躍,也記得她的“2014旅行計劃”——去海南三天,再去香港購物兩天。
但是,時間一晃就到了年底,她卻發(fā)現,沒有一位員工今年休過年假,包括她自己。“沒人玩得過領導啊!”吳艷艷說,大家都知道老板討厭員工請假,再加上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更沒人敢做“出頭鳥”了。
吳艷艷說,現在大家開始懷念那些雞肋一般的“遲到早退券”。雖然那個奇葩制度既不合情也不合法,但至少讓人有個念想,有個盼頭。“我使用過一次‘早退券’,雖然仍然堵在路上,但那也是愉快地堵在路上!”吳艷艷說。
法規(guī)鏈接>>>
年假沒休完,報酬該怎么算?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即年假)。年假時間與工齡掛鉤,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按照上述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需給予補償。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資和補發(fā)200%的工資)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日工資收入則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專家說法>>>
勞動者不提出年假申請用人單位應主動安排
員工沒申請就視為自動放棄?“跳槽”到新單位的第一年有年假嗎?針對上班族存在的諸多有關年假的熱點問題,昨天,記者采訪了重慶達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喜春、重慶華之岳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宏波。
問:員工沒申請就視為自動放棄?
張喜春:年假是勞動者享有的一項權利,為員工安排年假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當前一些單位對職工因各種原因沒提出申請,則視為放棄法定年假的做法,是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如果勞動者因工作之外的原因自行放棄休假,應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說明,否則,即便勞動者不提出法定年假申請,用人單位也應主動安排。
問:跳槽到新單位的第一年有年假嗎?
張喜春:有!镀髽I(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所以,根據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齡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只要在新單位工作滿73天,就可以享受法定年假;而累計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只要在新單位工作37天就可以休年假了。具體可以休多少天的換算公式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粗略估計,如果你到一個新單位半年了,大概能休3天。
問:年假可以變成“休半天”、“遲到早退券”等其他形式嗎?
張喜春:不可以。年休假應該以“天”為單位進行安排。一些單位安排員工休息半天,也抵作“年假”,甚至是以“遲到早退券”等形式,將提前幾小時下班也用來充抵年假,是違法行為。
問:維權的費用高嗎?
唐宏波:如果相關單位拒不履行年假規(guī)定,勞動者可先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如果得不到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于仲裁結果仍不滿意,可以提起訴訟。
其中,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和申請勞動仲裁都是不收取費用的,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1個案件只要10塊錢的訴訟費,有些法院甚至會予以免除。當然,如果勞動者對相關規(guī)定不太熟悉,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這也是不收取費用的。當然,如果你要委托專業(yè)律師,費用相對會高一點,且根據標的不同,收費也會不同。目前重慶的專業(yè)律師收費一般是5000元。(記者 肖舒楠 通訊員 鄧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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