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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新考生必看熱點常識一

2010-07-15 13:58 作者:華圖教育綜合 來源:華圖教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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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圖教育閱讀提示】公務員考試競爭日趨白熱化,到底什么是公務員?公務員錄用考試是怎么分類的?國家公務員考試流程是什么?有哪些報考條件?會考哪些科目?本文一一解答了這些公務員考試常識,供參加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及各地公務員考試的考生查閱。

    1、什么是公務員?

    根據(jù)我國《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2、什么是公務員錄用考試?

    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相關規(guī)定,用于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是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按照確定的招錄計劃,針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的面向社會的、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3、公務員錄用考試是如何分類的?

    公務員考試按照組織、實施考試的主體的不同分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和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即通常所說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兩種。

    (1)國家公務員考試是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由人事部組織 (屬于職位考試)。

    (2)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是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由各省、市人事廳(局)組織 (有的地方屬于職位考試,有的地方屬于資格考試)。

    4、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區(qū)別是什么?

    (1)從概念來看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2)從考試性質來看

    國家公務員考試屬于招聘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地方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聘考試兩種,例如前些年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qū)、縣等國家機關求職。絕大多數(shù)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聘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3)從招考對象來看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shù)氐木用窈驮诋數(shù)鼐妥x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4)從考試科目來看

    國家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均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類試卷。 專業(yè)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

    地方公務員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不盡相同,例如:吉林省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筆試公共科目為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綜合知識》或《農村工作常識》、《公安基礎知識》或《監(jiān)獄、勞教基礎知識》,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要注意查閱當?shù)卣嫉恼锌己喺拢员阌嗅槍Φ剡M行復習。

    (5)從考試時間來看

    國家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比較固定。

    地方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此外,政府還會組織一些選調干部到基層的考試,有些部門還會單獨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試,各個城市也會有一些零散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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