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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池州學院碩士招聘公告

2024-07-10 10:40:17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58號)、《池州學院人事代理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辦法》(黨字〔2020〕6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池州學院2024年度碩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池州學院2024年碩士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學位條件為碩士研究生,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注:條件中“以上、以下”表述均包含本級,下同。

3.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符合體檢標準,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如與池州學院教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人員報考我校崗位,請在《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中“其他需要說明問題”說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

8.曾有師德失范、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9.其他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政策待遇

編外聘用崗位,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情況下與編內人員同工同酬,實行聘任管理,首聘期5年。

五、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采取郵箱報名方式,應聘材料掃描打包后以“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命名,發(fā)送至各用人單位指定郵箱(見招聘計劃表)。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重復應聘多個崗位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報名

自發(fā)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應聘材料應包括:

1.《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掃描件。

4.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提供本人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附件3)。

5.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的證明材料等)。

應聘人員的以上個人材料須客觀真實,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初審和復審。初審工作由校內各用人單位組織開展,復審工作由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在紀委監(jiān)督下組織開展。經資格審查后合格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的,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本次招聘的崗位計劃數。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現場確認、考試考核等相關事宜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不開考崗位的應聘人員以及審查未通過者,不再逐一通知)。

(三)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須提供應聘報名材料原件(用于核驗)、復印件2份,由應聘者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凡提供材料不全或與應聘報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試資格;逾期不到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無生授課、現場問答等)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核時間、地點、方式及考核內容范圍等另行公布。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荚噧热莅聲r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師德師風、現代教育技術等)、基本職業(yè)素養(yǎng)及能力(綜合知識、閱讀理解、心理素質、文字表達等)?荚嚂r間不超過120分鐘,滿分100分。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健康測評和面試的人員。

2.心理健康測評。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考察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心理健康測評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教學水平、實踐解決問題能力等。教學科研崗位的面試包含無生授課和現場問答兩種形式。無生授課為80分,現場問答為20分,總計100分。無生授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現場問答不超過8分鐘;

4.成績合成。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成方式為筆試40%,面試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為確保進人質量,統(tǒng)一考核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筆試成績控制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心理素質測試和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成績低于控制線的應聘人員),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所有專家成績總分(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心理健康測評的應聘人員,視為自愿放棄。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心理健康、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擬錄用人員須通過教師職業(yè)禁業(yè)查詢,查詢不通過的,考察不予合格。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在池州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7天。

因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且遞補人員成績不得低于筆試、面試最低控制線。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經錄用后如未能按時報到,將取消錄用資格,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保密、監(jiān)督等規(guī)定

保密、監(jiān)督等事項按人事考試規(guī)則和保密、回避等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監(jiān)督電話:0566-2748708(紀委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其他規(guī)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或到校后通過審查檔案等方式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聯(lián)系人: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66-2748730

徐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66-2748696

特此公告

附件下載:

1.池州學院2024年碩士招聘崗位計劃表

2.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3.同意報考函、承諾書(參考模板)

池州學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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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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