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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考常識判斷易混考點-知識產權

2020-11-28 14:49:00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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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

著作權 取得原則:自動保護原則 著作財產權:作者終身+死后50年(出版/發(fā)行/復制) 著作人身權:永久(署名/修改/發(fā)表/保護作品完整權) 例外:發(fā)表權保護期限(作者終身+死后50年)
專利權 取得原則:先申請原則 (1)發(fā)明:20年(2)實用新型:10年(3)外觀設計:10年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fā)現;(二)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授予專利權。
商標權 原則:申請在先為主、使用在先為輔(補充商標法考點)
2017年10月1日實施《民法總則》第123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yè)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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